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

来源:党委宣传部 作者: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发布日期:2025-06-05
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 动的通知》(辽教通〔2025〕192 号)的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本次活动的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设置



二、参加办法
1.各单位采取自愿原则,每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2件,作品类别可从上述中任选。
2.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,且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;第二作者及以后的参与人员可参与不超过2件作品。
3.学校将组织遴选,择优推荐8件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作品、2件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作品 、2件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及2件 ‚人工智能+‛教育案例报送至省教育厅。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省级评审。
4.学校将统一组织推荐作品参加全国交流活动 。
5.其他要求参考《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》(附件 4) 执行。
三、特别说明
1.基础类项目参照往年相关要求执行。专项类项目包括‚国家 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‛ 和‚‘人工智能+ ‘教育案例‛。其中,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需提交:案例专题片、展板及其他 支撑材料;‘ 人工智能+ ’教育案例‛需提交:申报书(同登记表)、案例专题片、展板。
2.不接收演示型课件(ppt 、pptx 等)。
3.微课视频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。
4.各单位报送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、制作的原创性作品。
5. 已在历届此项活动中获奖的作品,不再接受报送。
四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请各教学单位于6 月 26 日(周四)15:00 前将作品、作品登记表、推荐意见表(评语不少于 100 字),以第二十届信息化交流活动+项目类别+项目名称‛ 命名汇总后 ,与作品汇总表电子版一 并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,纸质版作品汇总表须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 E202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 朱雪冬
电话: 0411-86245048
邮箱: zhuxuedong@dlust.edu.cn

附件:

附件1:作品登记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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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市级校级推荐意见

uploadfile/file/20250703/20250703121127_439.docx

附件3:作品汇总表

uploadfile/file/20250703/20250703121145_172.xlsx

附件4: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

uploadfile/file/20250703/20250703121343_699.docx

附件5:专项案例展板模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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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
2025 年 6 月 5 日